耶鲁大学被判歧视亚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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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时间8月13日周四,美国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重磅公布,耶鲁大学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种族和国籍歧视!
美国司法部宣布其早先一直在进行的调查结果并通知耶鲁大学,耶鲁大学在其本科招生过程中非法歧视美国亚裔和白人申请者,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
该发现是对美国亚裔团体针对耶鲁行为进行的一项为期两年调查的结果。
耶鲁每年获得纳税人数百万美元的资金,而作为条件学校明确同意遵守各项规定,包括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或民族出身而歧视区别对待申请者。这同时也是其获得联邦财政援助的条件。
司法部发现,在耶鲁大学的招生过程中,种族是每年成百上千个招生决定过程的重要决定因素。对于绝大多数申请人来说,美国亚裔和白人在相当学术学历背景下,只具有非裔申请者四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的录取可能性。耶鲁大学每年都会根据种族来拒绝数十名亚裔和白人申请者。
司法部已要求耶鲁大学同意在其即将到来的2020-2021年本科招生周期中杜绝此行为。如果耶鲁大学继续这样做,则必须向司法部提交有法律依据的相关文件,表明详细实施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日期等。
耶鲁大学的一位女发言人说,耶鲁“完全否认”这些指控,但充分配合调查。发言人说:“如果美国司法部全面而公平地权衡这些信息,那就可以得出结论,耶鲁的做法完全符合数十年来最高法院的判例。”
司法部表示,虽然在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合法地考虑种族入伍,但耶鲁大学的录取是基于种族和来源国,而种族是每年录取中“的决定性因素”。司法部说,这所精英学校“在录取过程的多个步骤中使用种族,从而导致种族对申请人录取的可能性的影响倍增”。
哈佛招生歧视亚裔,一场四年没有硝烟的战争
早在2014年的时候,“学生公平入学”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就起诉了哈佛,控告其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
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规定:
“在美国,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任何人都不得因种族、肤色或原国籍等因素而被剥夺参与项目或活动或享受应得利益的权利,也不应遭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歧视。”
SFFA认为,在过去数十年中,相较更符合入学条件的亚裔来说,白人、非裔和西裔反而优先获得了录取资格,所以SFFA指控“哈佛歧视亚裔”,并要求“校方公开招生记录数据”。
但哈佛一方则称自己要保护学生隐私,故而拒绝公开学生的相关录取文件。
2015年,继SFFA后,美国亚裔教育联盟(AACE)再次出击,代表64个亚裔组织联名向美国教育部和司法部申诉,要求调查哈佛及其他藤校在录取过程中对亚裔学生歧视的现象。
终于在2017年,司法部介入,开始对哈佛等美国多所名校在招生过程中涉嫌歧视亚裔学生进行调查。
2018年,SFFA制作的“哈佛的财政和招生”报告,分析对照了2010年至2015年间哈佛大学的申请和录取材料,其中包括16万名学生的数据,分析报告指出,亚裔学生的成绩的确存在着被不公平对待。
甚至,招生办公室常常连亚裔申请人的面都没见,就给出了所有种族里最差的评分。
紧接着两大阵营激烈对峙,一边是AACE声援SFFA,一边是耶鲁、斯坦福、杜克等16所名校集体站队,请求联邦法院判哈佛大学胜诉。而哈佛的态度一直以来都很明确:我们没有歧视,就是没有歧视
波士顿的一位联邦法官去年裁定支持哈佛大学,称哈佛的平权行动计划是该校拥有多元化的学生群体。该裁定尚在上诉中,最终可能会上诉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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