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伯克利读书的阿亮,认识了一个来Berkeley上Summer School的MIT小哥。MIT小哥是物理专业,刚学完大一。当被问到为什么一个MIT的学生要到Berkeley来上夏校,他的回应是这样的:
他现在是在NASA的实习生,周末要到硅谷附近的NASA研究中心实习,本校MIT在波士顿离加州太远了,为了方便实习,就干脆到加州来上夏校。
他力争两年修够本科学分毕业(正常四年),这样就可以尽早投入NASA的正式工作。Berkeley 暑期课程的学分MIT也是认可的,所以他修了很多门课,这样就可以一边实习一边利用假期积累学分。
那么他在一个暑期修了多少门课呢?
总共五门!
五门是什么概念?
一般选择到Berkeley上暑期Session C(2个月)的学生,基本都只选2门课,而报Session B(6周)的学生甚至只会选一门课。下面是在Session C选了两门课的课表:
周一到周四满课,课堂+实验课+讨论轮番轰炸,基本已经满了。而MIT小哥选了5五课,课表几乎就是所有格子都是双色重全,甚至还有三色重合,课程包括数学、计算机、物理、经济学四个门类,这意味着他必须很高效的管理他的时间(不要忘记他周末还要去NASA实习)。
当然,他有的时候也会吐槽自己把时间安排的太紧了。
至于结果嘛,这五门课他都是A/A+,让不少选课比他少的人都恨不得羞愤自尽。
在华盛顿大学读生物的张同学,作为典型的理科生,一向对文科课程抱着天敌一般的仇视态度,尤其是作文,基本上都拖到最后一天才动笔,凌晨三点援笔成篇,也不用修改,写完就交,还自我安慰到这是“高压力下才能高水平发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文科课的成绩向来不够理想。
而他的室友是化学系的,跟大家一样为了所谓的全面教育要上各种文化艺术课,而且成绩还一直不错。终于有一个学期张同学和室友一起修了一门文学课,室友的作文照例拿A。于是某次作文交稿前两天,张好奇问室友这次写的内容是啥。室友很爽快地把文档发过来。
作文内容没啥好说的,问题是,这个文档的名字是 Draft7.doc。
第七稿……
七稿……
稿……
……
一个化学系的,上门文学课纯粹是毕业要求,结果人家也是非常认真对待,功课甚至反复推敲几易其稿!!
David长发飘逸,眯着小眼睛,还留着山羊胡子,不认识的都以为他是日本人,其实他货真价实是华人学生,6岁的时候移民到美国。一开始读的是黑人学校,他整天和黑哥们混,练出一身肌肉。高中时才突然意识到好好学习的重新性,就开始学了编程,自己编了一个POS机的同步程序,开了公司卖掉了百万美元。还趁父母过生日给父母买了保时捷车。多金又成绩好的David,自然被各名校抢着录。
David的本科是在MIT和Stanford读的,主修计算机。一般转学生都是想寻求一个更高的平台。但是为什么他要从MIT转学到Stanford?据说是他觉得MIT太无聊了,没有什么文科可以学,理工科的课都被他上完了,才决定去Stanford看看有没有别的好玩的课……
David在Stanford读书的时候,基本看不上本科的课程,直接大三就上了研究生的课。而且他不仅上CS的课,还会挑物理的课去上。课堂上,他的智商直逼教授,搞得教授天天询问David要不要继续读他的博士,其他的博士生们倍感冷落。
David除了理工科好,还特别喜欢文学,在宿舍里闲着就去背TS Eliot(英国诗人、剧作家和文学批评家,诗歌现代派运动领袖)的诗歌,一学年下来,厚厚的一本诗集被他背了一半有余,并且立志要学出个Creative Writing (创意写作)的Double Major出来,朋友们都当他开玩笑,结果他真跑去修creative writing的专业课了,而且作为一个从0开始的电脑狂人,竟然写作课门门A。 现在David还拿到剑桥大学的Gates Scholars在英国继续深造。
在哥大读本科的Secret说,自己刚到美国的时候,感觉美国人物理数学都特菜,肯定没自己学得好,结果在哥大被光束打脸。并不是说美国人有多聪明,而是那些学习物理数学的人,都热爱着所学的专业,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热爱的努力可比努力的努力强大多了。
在修Quantum Physis这门课的时候,Secret第一次考试的时候,蒙对了几个题,拿了90%,而他一个白人同学,得了93%
第二次他又稍微努力了一些,做了备考复习,考到92%,特别开心,结果白人同学考了96%。
第三次他又再努力了一些,不但读了书还把笔记都整理了出来,考了93%,又特开心,然后白人同学又考了96%
Secret想不明白那家伙怎么考那么高,于是主动向他提出一起复习期末的计划,人爽快地答应了。他才有机会了解到人家是怎么学习的:上课所有手写的笔记,下课后全部都扫描进电脑里做二次整理,全部的笔记 加上了标签,任何内容全部都能用spotlight在第一时间内搜索到。就这点整理每节课后就平均比别人多花一两小时。书上每个Highlight旁边都有批注,对内容理解的程度之深让人谓吧。平时的作业得到反馈之后全部都重新做一遍,考试也是这样……并且定期找教授交流提问……
他这样学习,每天最多睡6小时,周末啥也不玩,光学习和吃饭。被问到为什么这么努力,他说:Oh man, I love quantum!
可见,热爱一件事物,不存在着懒不懒的问题,只有够不够强烈……也许,勤奋是一种被逼无奈,热爱是一种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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